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營改增服務的起征點
稅務師備考學習應有鍥而不舍的精神,對于疑難問題可以通過輔導書、輔導課程等加強理解學習,必要時可以請教老師進行答疑。
【內容導航】
1、營改增服務的起征點的規定
2、營改增”對小微企業的免征增值稅規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營改增服務的起征點的規定、營改增”對小微企業的免征增值稅規定
營改增服務的起征點的規定
營改增服務的起征點的規定(限于個人):
(1)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營改增”對小微企業的免征增值稅規定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解釋】適應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月3萬元(季度9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2.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稅法一知識點在學習的過程中,應注意最新政策變動,當預習教材與最新政策有沖突時,以最新官方發布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