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完整的CIF價格構成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完整的CIF價格構成。
【內容導航】:
1.完稅價格的構成及調整
2.完稅價格中包含了保險費、運費和其他費用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八章關稅法第四節關稅完稅價格的內容。
【基礎考點】: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完整的CIF價格構成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并應當包括該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圖表表示: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關稅完稅價格=貨價C+至運抵口岸的運費F+至口岸保險費I
無論采用何種成交價格,從價計算進口關稅都要以合理、完整的CIF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1.完稅價格的構成及調整(重要):
完稅價格的構成因素 |
不計入完稅價格的因素 |
基本構成:貨價+至運抵口岸的運費+保險費 綜合考慮可能調整的項目: (1)買方負擔、支付的中介傭金、經紀費 (2)買方負擔的包裝、容器的費用 (3)買方付出的其他經濟利益 (4)與進口貨物有關的且構成進口條件的特許權使用 |
(1)向自己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購貨傭金和勞務費用 (2)貨物進口后發生的安裝、運輸費用 (3)進口關稅和進口海關代征的國內稅 (4)為在境內復制進口貨物而支付的費用 |
2.完稅價格中包含了保險費、運費和其他費用
C、I、F構成了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完整內容,其中運費和保險費的規定歸納為以下圖表:
進口運載或成交方式 |
運費(F)的確定 |
保險費(I)的確定 | |
一般方式進口 |
實際支付的運保費 算至進口貨物運抵口岸(第一口岸或目的口岸)起卸前 | ||
無法確定實際運保費 |
同期同行業運費率(額) |
貨價加運費兩者總額的3‰ | |
其他方式進口 |
郵運進口 |
郵費 | |
境外邊境口岸成交的鐵路、公路進口貨物 |
境外邊境口岸價格的1% | ||
自駕進口的運輸工具 |
無運費 |
貨價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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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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