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內容導航】:
(一)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四章營業稅第七節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的規定的內容。
【基礎考點】: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館、站、院;教育系統;境外;有線電視、電影。
(一)館、站、院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售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售票收入。其售票收入,是指銷售第一道門票的收入。(P245)
2.對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對公眾開放的天文館(站、臺)和氣象臺(站)、地震臺(站)、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公眾開放的科普基地的門票收入,以及縣及縣以上(包括縣級市、區、旗等)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教育系統
1.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這里所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是指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駕校收入應按“文化體育業”稅目繳納營業稅,不符合免稅條件。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3.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
(三)有線電視、電影
1.在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試點工作中,對有關單位根據省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2.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征營業稅。
(四)境外
1.對境內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2.對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取得的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3.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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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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