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一》沖刺考點: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一》沖刺考點: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內容導航】:
1.一般情況下——憑票抵扣
2.特殊情況下——計算抵扣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第六節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內容。
【沖刺考點】: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分以下兩類情況:
1.一般情況下--憑票抵扣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海關專用繳款書
如果海關專用繳款書上采用了兩個單位名稱,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只允許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申請抵扣進項稅。
2.特殊情況下--計算抵扣
特殊情況下,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專用繳款書,自行計算進項稅的兩種情況:
(1)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確定和抵扣
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收購農產品的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
煙葉收購單位收購煙葉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現金形式直接補貼煙農的生產投入補貼(以下簡稱價外補貼),屬于農產品買價,為“價款”的一部分。煙葉收購單位,應將價外補貼與煙葉收購價格在同一張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分別注明,否則,價外補貼不得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納稅人向農業生產者購進玉米深加工生產除飼料產品之外的貨物,不得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并計提進項稅額。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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