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納稅人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在計算時,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要按照如下規(guī)定的順序來確定,不能隨意跨越次序: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價公式一: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用這個公式組價的貨物不涉及消費稅,公式里的成本利潤率使用10%。
組價公式二: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要按照消費稅一章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成本利潤率確定。
4.特殊方式下的銷售額
(1)采取折扣方式銷售
①折扣銷售(商業(yè)折扣)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銷項稅。(注意: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未在同一張發(fā)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fā)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
納稅人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fā)票后,由于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shù)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與購貨方相應價格優(yōu)惠或補償?shù)日劭壅圩屝袨椋N貨方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用規(guī)定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
②銷售折扣(現(xiàn)金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③銷售折讓可以從銷售額中減除。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
①一般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減除舊貨收購價格
②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按銷售方實際收到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稅
(3)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
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能扣除還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
①雙方以各自發(fā)出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
②雙方是否能抵扣進項稅還要看能否取得對方專用發(fā)票、是否是換入用于非應稅項目等因素
(5)包裝物押金是否計入銷售額
提示:包裝物押金與包裝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稅處理。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
①除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內且未超過企業(yè)規(guī)定期限,單獨核算者,不做銷售處理
②除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內但超過企業(yè)規(guī)定期限,單獨核算者,做銷售處理
③除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一年以上,一般做銷售處理(特殊放寬期限的要經(jīng)稅務機關批準)
④酒類包裝物押金,收到就做銷售處理(黃酒、啤酒除外)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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