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計算_2020年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其實成功的大門是虛掩的,只要我們勇敢的叩開,大膽地走進去,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嶄新的天地!今天小編為同學們帶來了《稅法二》科目的練習題,快一起來積極備考吧!
【單項選擇題】
2018年某房地產開發企業新開發四棟商品房,每棟商品房價值1000萬元。企業于4月1日將其中的一棟商品房對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2萬元(不含增值稅),當年11月30日,租賃期滿,企業將該商品房收回待售;當年5月1日,將另外一棟商品房用于本企業辦公;剩余兩棟年底前全部銷售完畢。當地政府規定計算房產余值的減除比例為30%,則該房地產企業2018年應繳納的房產稅為( )萬元。
A.36.72
B.33.60
C.17.82
D.17.12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所以對外出租的商品房需要按照不含增值稅的租金收入征收房產稅,租賃時間為4月至11月,共8個月,應繳納的房產稅=12×8×12%=11.52(萬元);對外出租的商品房租賃期滿收回以后并沒有轉為自用,因此12月份不征收房產稅;5月1日,將一棟商品房轉為自用,需要按照房產余值征收房產稅,應繳納的房產稅=1000×(1-30%)×1.2%×8/12=5.6(萬元);該房地產企業2018年應繳納的房產稅=11.52+5.6=17.12(萬元)。
相關閱讀:稅務師3月17日每日一練匯總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只有勤奮和積極進取的人,才會贏得成功的人生!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