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收協定_2024年稅務師《稅法二》章節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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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國際稅收協定
【所屬章節】第三章:國際稅收
【單選題】截至2023年10月17日,我國稅收協定網絡覆蓋范圍的國家和地區共計( )個。
A. 122
B. 111
C. 109
D. 114
【答案】D
【解析】截至2023年10月17日,我國稅收協定網絡覆蓋范圍增至114個國家和地區,基本涵蓋我國對外投資主要目的地以及來華投資主要國家和地區。
【單選題】《中新協定》中,個人雙重居民身份下最終居民身份的判定標準依次為( )。
A.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習慣性居處、國籍
B. 重要利益中心、習慣性居處、國籍、永久性住所
C. 習慣性居處、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國籍
D. 永久性住所、習慣性居處、重要利益中心、國籍
【答案】A
【解析】為了解決雙重居民身份下個人最終居民身份的歸屬,稅收協定普遍采取“加比規則”,加比規則的使用是有先后順序的,只有當使用前一標準無法解決問題時,才使用后一標準。這些標準依次為:(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習慣性居處;(4)國籍。當采用上述標準依次判斷仍然無法確定其身份時,可由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按照協定相互協商程序條款規定的程序,通過相互協商解決。
【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中新協定》中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有( )。
A. 締約國一方居民向我國居民企業提供商業情報而收取的款項
B. 締約國一方居民向我國居民企業提供設計服務而收取的款項
C. 締約國一方居民向我國居民企業提供維修服務,且提供服務過程中使用了某專門的技術而收取的款項
D. 我國居民企業向締約國居民出口設備,并在保修期內提供售后服務而收取款項
E. 締約國一方居民向我國居民企業提供工業設備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
【答案】A,B,E
【解析】選項C:在服務合同中,如果服務提供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使用了某些專門知識和技術,但并不許可這些技術使用權,則此類服務不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圍。選項D:單純貨物貿易項下作為售后服務的報酬,產品保證期內賣方為買方提供服務所取得的報酬,專門從事工程、管理、咨詢等專業服務的機構或個人提供的相關服務所取得的所得不是特許權使用費。選項E:特許權使用費也包括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取得的所得,即設備租金。
【多選題】根據《中新協定》,下列收入應作為國際運輸業務收入的有( )。
A. 濕租形式出租飛機取得的租賃收入
B. 為其他國際運輸企業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
C. 直接將貨物發送至購貨者取得的運輸收入
D. 以干租形式出租飛機取得的租賃收入
E. 非專門從事國際運輸業務的企業,以其擁有的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E
【解析】選項BC:下列與國際運輸業務緊密相關的收入應作為國際運輸收入的一部分:①為其他國際運輸企業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②從市區至機場運送旅客取得的收入;③通過貨車從事貨倉至機場、碼頭或者后者至購貨者間的運輸,以及直接將貨物發送至購貨者取得的運輸收入;④僅為其承運旅客提供中轉住宿而設置的旅館取得的收入。
注:以上《稅法二》習題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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