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章節習題:第十一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
稅務師考試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中,第十一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近3年平均考查分值約3分。本章學習難度不大,偏記憶性。2019年考查的綜合分析題是與行政法的相關內容銜接出題。
單項選擇題
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張某與妻子出國旅游,出國期間委托其好友劉某管理企業事務,劉某的下列行為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B、將企業的營業利潤存到以自己名義開立的賬戶中
C、經張某同意,將自己的汽車出租給企業使用
D、擅自將企業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為企業帶來大筆利潤
2、朱某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設立某個人獨資企業,但未在設立登記申請書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該企業因經營不善被解散,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乙銀行的借款,對尚未清償的債務,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不再清償
B、以朱某的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C、以朱某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D、在企業解散后3年內乙銀行未提出償債請求的,朱某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3、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
B、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的領取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
C、在領取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前,投資人不得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D、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多項選擇題
1、2015年3月,付某成立A個人獨資企業(以下簡稱“A企業”)。同年5月,A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設備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企業應于同年8月底之前將10萬元貨款支付給甲公司,A企業已收到設備,但A企業一直未支付該款項。2016年2月,A企業因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而解散。2017年5月,甲公司起訴付某,要求付某清償10萬元貨款。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因A企業已經解散,甲公司無權要求A企業及付某清償債務
B、甲公司可以要求付某承擔10萬元的債務
C、甲公司請求付某償還債務已超過訴訟時效,其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請求付某償還債務的期限不得晚于2020年2月
E、如果甲公司直至2021年3月才要求付某償還該款項,此時付某的責任消滅
2、甲欲開飯店,與高級廚師乙商量請其加盟,并說:“你無須投資,店面、餐具和資金由我負責,你只負責炒菜就行,利潤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應允。此后,甲以投資人的名義開了飯店,飯店的營業執照上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丙。第一年,飯店獲利頗豐,按三七分成,甲獲利21萬元,乙獲利9萬元。第二年,飯店經營期間發生中毒事件,顧客丁索賠70萬元。根據規定,下列有關丁索賠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丁應向丙索賠
B、丁應首先向丙索賠,不足部分向乙索賠
C、丁應向甲索賠49萬元,向乙索賠21萬元
D、丁應向乙、丙共同索賠70萬元
E、丁不能向乙索賠,因為乙與丁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
3、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B、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C、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
D、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的領取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
答案分析
單選題:
1、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的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②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業財產;③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④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者以他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選項B錯誤);⑤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選項A錯誤);⑥未經投資人同意,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⑦未經投資人同意,同本企業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⑧未經投資人同意,擅自將企業的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選項D錯誤);⑨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秘密;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2、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1)選項ABC:如果企業是以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投資的,投資人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如果企業是以投資人家庭共有財產出資,應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2)選項D: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3、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B: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
多選題:
1、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2、正確答案: A,E
答案解析
(1)由于是飯店經營期間發生的中毒事件,應以個人獨資企業丙為侵權責任主體,受害人應向丙主張賠償;(2)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由其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按照本題案情交代的登記情況,丙的投資人為甲,因此,丙的財產不足清償的,由甲承擔償還責任;
(3)乙“無須投資”,并非投資人,只是其勞動報酬與企業利潤掛鉤而已,乙應作為丙企業雇員對待,其職務行為引起的侵權責任并不由其直接對外承擔,因此,乙與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
3、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它是一個經營實體,不具有法人資格;(2)選項E: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
考生請記住,關于參考答案一定要慎用,避免對答案產生依賴。
當考生一邊做題一邊看答案,那么考生們在做題過程中就會漸漸浮躁,逐漸失去了自我思考的能力,看到答案和解析就會給考生一種懂了和會了的錯覺。
所以一定要在充分思考過后,還是沒有弄清楚,再去參考答案及解析。
注:以上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章節習題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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