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稅務師考試教材已上市,為幫助廣大考生盡快熟悉及了解2015年稅務師教材的變化情況,東奧會計在線分別將2015年與2014年《財務與會計》進行詳細的教材變化對比。以下是2015年《財務與會計》科目具體教材變化對比之附五詳情:
2015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考試教材對比
之附五:第十三章 流動負債
增加“第三節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一節內容
第三節 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一、職工薪酬的內容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這里所指的“職工”主要包括:①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②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③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企業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包括通過企業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員。
(一)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12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具體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指企業按照構成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等的勞動報酬,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等。其中,企業按照短期獎金計劃向職工發放的獎金屬于短期薪酬,按照長期獎金計劃向 職工發放的獎金屬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企業應按照勞動工資制度的規定,根據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產量記錄、工資標準、工資 等級等編制“工資單”(亦稱工資結算單、工資表、工資計算表等)。會計部門應將“工資單”進行匯總,編制“工資匯總表”,辦理工資結算。
2.職工福利費
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閑難樸助、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
3.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是指企也按照國家規定的基礎和 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存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什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和業務素質,用于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等支出。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
6.短期帶薪缺勤
帶薪缺勤是指企業支付工資或提供補償的職工缺勤,即指職工雖然缺勤但企業仍向其支付報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傷殘、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長期帶薪缺勤屬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帶薪缺勤分為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缺勤權利可以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缺勤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時也無權獲得現金支付。
7.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利潤分享計劃是指因職工提供服務而與職工達成的基于利潤或其他經營成果提供薪 酬的協議。長期利潤分享計劃屬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8.非貨幣性福利
非貨幣性福利通常是指企業提供給職工的實物福利、服務性福利、優惠性福利等。其 主要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 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向職工提供企業支付了一定補 貼的商品或服務,如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等。
9.其他短期薪酬
其他短期薪酬是指除上述八種薪酬以外的其他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短期薪酬。
(二)離職后福利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
企業應當將離職后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
離職后福利計劃是指企業與職工就離職后福利達成的協議,或者企業為向職工提供離 職后福利制定的規章或辦法等。其中,設定提存計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后,
企業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后福利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
外的離職后福利計劃。
(三)辭退福利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辭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愿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 關系而給予的補償。
2.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利 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
辭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補償的方式,也采取在職工不再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后,將職工工資支付到辭退后未來某一期間的方式。
企業應當根據辭退福利的定義和包括的內容,區分辭退福利與正常退休的養老金。辭 退福利是在職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前,企業根據法律與職工本人或職工代表(如工會)簽訂的協議,或者基于商業慣例,承諾當其提前終止對職工的雇傭關系時支付的補償,引發補償的事項是辭退,因此,企業應當在辭退職工時進行辭退福利的確認和計量。職工在正常退休時獲得的養老金,是其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時,或者職工達到了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獲得的退休后生活補償金額,引發補償的事項是職工在職時提供的服務,而不是退休本身,因此,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進行養老金的確認和計量。
另外,職工雖然沒有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但未來不再為企業提供服務,不能為企業帶 來經濟利益,企業承諾提供實質上具有辭退福利性質的經濟補償的,如發生“內退”的情況,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應當比照辭退福利處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應當按照離職后 福利處理。
(四)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二、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一)短期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1.短期薪酬的確認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短期薪酬確認為負債,并計 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要求或允許計入資產成本的除外。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在實際發生時根據實際發生額計人當期損益或相關 資產成本。職工福利費為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2)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 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相應負債,計人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3)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企業應當在 職工實際發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
(4)利潤分享計劃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應當確認相關的應付職工薪酬:
①企業因過去事項導致現在具有支付職工薪酬的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
②因利潤分享計劃所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義務金額能夠可靠估計。屬于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視為義務金額能夠可靠估計:
第一,在財務報告批準報出之前企業已確定應支付的薪酬金額。
第二,該短期利潤分享計劃的正式條款中包括確定薪酬金額的方式。
第三,過去的慣例為企業確定推定義務金額提供了明顯證據。
職工只有在企業工作一段特定期間才能分享利潤的,企業在計量利潤分享計劃產生的 應付職工薪酬時,應當反映職工因離職而無法享受利潤分享計劃福利的可能性。
如果企業在職工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12個月內,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潤分享計劃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該利潤分享計劃應當適用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
2.短期薪酬的計量
(1)對于國務院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經批準的企業年金計劃規定 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職工薪酬項目,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計提。其中:
①對于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所 在地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標準計量。
基本醫療保險費。《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 44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 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人的2%。
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可在按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自主決定是否建立補 充醫療保險。《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2〕 18號)規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企業可直接從成本中列支, 不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工傷保險費。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所屬行業類別,對照《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 檔次表》,選擇所屬行業類別對應的浮動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條例》(國 務院令第375號)規定,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 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 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生育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最高 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入企業管理 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財政部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38 號)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不得高于12%。
②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計量。
工會經費。《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稅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總工發〔2005〕9號)規定,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亊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每月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工會經費,并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財建〔2006〕317號)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髙、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2)對于國家(包括省、市、自治區政府)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職工薪酬項目,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 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如,《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 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人的比重。
(3)職工福利費為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4)累積帶薪缺勤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二)離職后福利的確認和計量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根據設定提存計劃計算的應繳存金額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根據設定提存計劃,預期不會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結束后12個月內支付全部應繳存金額的,企業應當參照《職工薪酬》準則第十五條規定的折現率(見后),將全部應繳存金額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對設定受益計劃的會計處理通常包括下列四個步驟:
1.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采用無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設對有關人口統計變量和財務變量等作出估計,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并確定相關義務的歸屬期間。企業應當按照《職工薪酬》準則第十五條規定的折現率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予以折現,以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2.設定受益計劃存在資產的,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確認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余的,企業應當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余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 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其中,資產上限,是指企業可從設定受益計劃退款或減少未來對設定受益計劃繳存資金而獲得的經濟利益的現值。
3.根據設定收益計劃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確定應當計人當期損益的金額。
4.根據設定收益計劃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重新計量設定收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確定應當計人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在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下,每一服務期間會增加一個單位的福利權利,并且需對每一個單位單獨計量,以形成最終義務。企業應當將福利歸屬于提供設定受益計劃的義務發生的期間。這一期間是指從職工提供服務以獲取企業在未來報告期間預計支付的設定受益計劃福利開始,至職工的繼續服務不會導致這一福利金額顯著增加之日為止。
企業應當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確定的公式將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福利義務歸屬于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當職工后續年度的服務將導致其享有的設定受益計劃福利水平顯著高于以前年度時,企業應當按照直線法將累計設定受益計劃義務分攤確認于職工提供服務而導致企業第一次產生設定受益計劃福利義務至職工提供服務不再導致該福利義務顯著增加的期間。在確定該歸屬期間時,不應考慮僅因未來工資水平提高而導致設定受益計劃義務顯著增加的情況。
企業應當對所有設定受益計劃義務予以折現,包括預期在職工提供脹務的年度報告期
間結束后的12個月內支付的義務。《職工薪酬》準則第十五條規定,折現時所采用的折現率應當根據資產負債表日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期限和幣種相匹配的國債或活躍市場上的高質量公司債券的市場收益率確定。
報告期末,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確認為下列組成部分:
1.服務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過去服務成本和結算利得或損失。其中,當期服務成本,是指職工當期提供服務所導致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額;過去服務成本,是指設定受益計劃修改所導致的與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2.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包括計劃資產的利息收益、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利息費用以及資產上限影響的利息。
3.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
除非其他會計準則要求或允許職工福利成本計入資產成本,上述第1項和第2項應計 人當期損益;第3項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并且在后續會計期間不允許轉回至損益,但企業可以在權益范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
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或損失,即由于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2.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3.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在設定受益計劃下,企業應當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將過去服務成本確認為當期費用:
1.修改設定受益計劃時。
2.企業確認相關重組費用或辭退福利時。
企業應當在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時,確認一項結算利得或損失。
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是指企業為了消除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部分或所有未來義務進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據計劃條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設向職工支付福利。設定受益計劃結算利得或損失是下列兩項的差額:
1.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
2.結算價格,包括轉移的計劃資產的公允價值和企業直接發生的與結算相關的支付。
(三)辭退福利的確認和計量
企業向職工提供辭退福利的,應當在下列兩者孰早日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
1.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因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所提供的辭退福利時。
2.企業確認與涉及支付辭退福利的重組相關的成本或費用時。
企業應當按照辭退計劃條款的規定,合理預計并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預期在其確認的年度報告期結束后12個月內完全支付的,應當適用短期薪酬的相關規定;辭退福利預期在年度報告期結束后12個月內不能完全支付的,應帛適用其他長期 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確認和計量
企業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符合設定提存計劃條件的,應當適用設定提存 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企業應當適用設定受益計劃的有關規定,確認和計量其他長期 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在報告期末,企業應當將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成 本確認為下列組成部分:
1.服務成本。
2.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3.重新計量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
為簡化相關會計處理,上述項目的總凈額應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長期殘疾福利水平取決于職工提供服務期間長短的,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 確認應付長期殘疾福利義務,計量時應當考慮長期殘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預期支付的期 限;長期殘疾福利與職工提供服務期間長短無關的,企業應當在導致職工長期殘疾的事件發生的當期確認應付長期殘疾福利義務。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一)科目設置
企業應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 目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的職工薪酬的金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的職工薪 酬金額;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外商投資企業從凈利潤中 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會計處理
企業進行賬務處理時,可將應付職工薪酬劃分為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以及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四種類型。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可分為貨幣性短期薪酬、非貨幣性短期薪酬、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等。
(1)貨幣性短期薪酬
貨幣性短期薪酬是企業以貨幣形式發放的職工薪酬,主要有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企業實際發生短期薪酬時,借記“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待到發放時,借記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13-11]華豐公司2014年4月應付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其中:生產部門直接生產人員工資40000元,生產部門管理人員工資15000元;管理部門人員工資21000元;銷售部門人員工資10000元;建造廠房人員工資6000元;內部開發存貨管理系統人員工資 8000元。該企業發生職工福利費2000元,其中:生產部門直接生產人員福利費800元,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福利費300元;管理部門人員福利費420元;銷售部門人員福利費200元;建造廠房人員福利費120元;內部開發存貨管理系統人員福利費160元。
4月30日,公司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0%和10%分別計提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公司按工資總額的2%和2. 5%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另外,應由企業代扣代繳職 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10000元,個人所得稅1500元。假定該公司的存貨管理系統已經處于開發階段,并符合資本化標準。公司當月發生的職工薪酬費用已在下月初支付。
華豐公司2014年4月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時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①工資分配進成本、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 40000
制造費用 15000
管理費用 21000
銷售費用 10000
在建工程 6000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0
②發生職工福利費時:
借:生產成本 800
制造費用 300
管理費用 420
銷售費用 200
在建工程 120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16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000
③按工資總額10%分別計算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時:
借:生產成本 8000
制造費用 3000
管理費用 4200
銷售費用 2000
在建工程 1200
研發支出——資本化變出 1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0000
住房公積——10000
④按工資總額2%和2. 5%分別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時:
借:生產成本 1800
制造費用 675
管理費用 945
銷售費用 450
在建工程 270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36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000
——職工教育經費 2500
⑤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1500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住房公積金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500
(2)非貨幣性短期薪酬
企業以非貨幣形式發放的職工薪酬,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①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 給職工,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人職工薪酬和相應的成本費用中,并確 認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結轉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第五項的規定,納稅人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應視同銷售 貨物,按規定計算納稅。企業以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 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 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 額中抵扣。核算時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人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職工薪 酬金額,據以計算完整準確的人工成本金額。
[例13-12]豫豐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企業,有職工100名,其中生產工人70名,管 理人員30名。2014年4月,豫豐公司以其生產的大禮包食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每人1 份。該大禮包的單位成本為240元,單位售價(公允價格)為300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 17%。則豫豐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①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5100
貸:主營業務收人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24000
貸:庫存商品 24000
②分配非貨幣性福利時:
本月應提取的非貨幣性福利=300x100 x(l +17%) =35100(元)
其中:
生產工人非貨幣性福利=300×70×(l+17%) =24570(元)
管理人員非貨幣性福利=300 x 30 x(l +17%) =10530(元)
借:生產成本 24570
管理費用 1053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5100
②企業將擁有或租賃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企業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 自有房屋等資產的每期折舊額或租賃房屋等資產的每期應支付的租金確認為應付職工薪 酬,并計入相關的成本費用。具體為:
企業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資產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按每期應支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
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例13-13]華豐公司有部門經理5人,公司為每人免費提供公司名下的轎車一輛,副總經理以上3人,公司為每人提供租賃的髙級公寓一套。這些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只提 供使用權。假定每輛轎車每月計提折舊3000元,每套公寓每月的租金是4000元。則華豐 公司每月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每月應提取非貨幣性職工薪酬=3000×5+4000 ×3=27000(元)
借:管理費用 27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27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7000
貸:累計折舊 15000
其他應付款 12000
(3)其他形式的短期薪酬
①帶薪缺勤
企業可能對各種原因產生的缺勤進行補償,比如年休假、生病、婚假、產假、喪假、探親 假、短期傷殘等。
A.累積帶薪缺勤
當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享受的未來帶薪缺勤的權利時,企業就產生了一項義 務,應當予以確認;職工累積未使用的權利在其離開企業時是否有權獲得現金支付,不影響 義務的確認,但影響計量的義務金額。
如果職工在離開企業時不能獲得現金支付,則企業應當根據資產負債表日因累積未使用 權利而導致的預期支付的追加金額,作為累積帶薪缺勤費用進行預計。如果職工在離開企業 時能夠獲得現金支付,企業就應當確認企業必須支付的、職工全部累積未使用權利的金額。
[例13-14]華新公司從2014年1月1日起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 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12個工作日帶薪休假,休假權利可以向后結轉兩個日歷年度。在第二 年年末,公司將對職工未使用的帶薪休假權利支付現金。假定該公司每名職工平均每月工 資2000元,每名職工每月工作日為20個,每個工作日平均工資為100元。以公司一名直接 參與生產的職工為例。
①假定2014年1月,該名職工沒有休假。公司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當月,累積 相當于1個工作日工資的帶薪休假義務,并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 2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
——累積帶薪缺勤 100
②假定2014年2月,該名職工休了1天假。公司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當月, 累積相當于1個工作日工資的帶薪休假義務,反映職工使用累積權利的情況,并作如下 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累積帶薪缺勤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100
貸:生產成本 100(使用上期休假)
③假定第2年末(2015年12月31日),該名職工有5個工作日未使用帶薪休假,公司 以現金支付了未使用的帶薪休假。
借: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500
貸:庫存現金 500
B.非累積帶薪缺勤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 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我國企業職工休婚假、 產假、喪假、探親假、病假期間的工資通常屬于非累積帶薪確認。由于職工提供服務本身不 能增加其能夠享受的福利金額,企業應當在職工缺勤時確認負債和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 益。實務中,一般是在缺勤期間計提應付工資時一并處理。
[例13 -15]黃河公司2014年5月有2名銷售人員放棄15天的婚假,假設平均每名 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200元,月工資為6000元。該公司實行非累積帶薪缺勤貨幣補償制 度,補償金額為放棄帶薪休假期間平均日工資的2倍,則黃河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銷售費用 2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2000
——非累積帶薪缺勤 12000(2x15 x 200 x 2)
實際補償時一般隨工資同時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2000(2 X 6000)
——非累積帶薪缺勤 12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
②利潤分享計劃
企業為了鼓勵職工長期為其提供服務,可能制訂利潤分享計劃,規定當職工在企業工 作了特定年限后,能夠享有按照企業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算的獎金。實務中,實行工效掛 鉤的企業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實際情況提取的工資,類似于利潤分享計劃。但是,這 類計劃是按照企業實現凈利潤的一定比例確定享受的福利,與企業經營業績掛鉤,仍然是 由于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不是由企業與其所有者之間的交易而產生,因此,企業應當將 利潤分享計劃作為費用處理(或根據相關準則,作為資產成本的一部分),不能作為凈利潤 的分配。
[例13-16]利欣公司為了鼓勵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為其提供服務,制訂了利潤分享 計劃。該計劃規定,在實行利潤分享計劃的年度,管理人員只要在公司工作滿一整年即可 獲得獎金。假定2014年沒有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公司應支付的獎金總額為當年凈利潤的 4%,并已以銀行存款支付。公司當年凈利潤為1500萬元。則利欣公司2014年12月31曰 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 6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00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
2.離職后福利
企業應當將離職后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
離職后福利計劃,是指企業與職工就離職后福利達成的協議,或者企業為向職工提供離職后福利制定的規章或辦法等。其中,設定提存計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后,企業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的離職后福利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職工福利計劃。
(1)設定提存計劃
在設定收益計劃下,企業根據事先確定的繳費水平向一個獨立實體(養老基金)支付確定數額的提存金,職工退休時能獲得的基金數額取決于所繳提存金及其投資收益在職工退休時的累計額,與基金資產相關的風險完全由職工個人承擔。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屬于設定提存計劃。
企業根據設定收益計劃計算應繳存金額時,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科目;繳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13-17]沿用[例13-11]資料,華豐公司2014年4月應付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其中:生產部門直接生產人員工資40000元,生產部門管理人員工資15000元,管理部門人員工資21000元;銷售部門人員工資10000元;建造廠房人員工資6000元;內部開發存貨管理系統人員工資8000元。
4月30日,公司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2%和2%分別計提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公司當月發生的離職后福利已在下月初支付。
年豐公司2014年4月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時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本月職工薪酬的計提比例=12%+2%=14%
本月應計提的離職后福利=100000×14%=14000(元)
其中:應計入生產的職工后福利=40000×14%=5600(元)
應計入制造費用的離職后福利=15000×14%=5600(元)
應計入管理費用的離職后福利=21000×2940(元)
應計入銷售費用的離職后福利=10000×14%=1400(元)
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離職后福利=6000×14%=1400(元)
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的離職后福利=8000×14%=1120(元)
相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 5600
制造費用 2100
管理費用 2940
銷售費用 1400
在建工程 840
研發支付——資本化支出 1120
貸: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 14000
(2)設定收益計劃
設定收益計劃,是企業根據一定的標準(職工服務年限、工資水平等)確定每個職工離職后每期的收益水平,由此例算出企業每期應為職工繳費的金額
企業根據設定受益計劃計算應繳存金額時,借記"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資記“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科目;繳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辭退福利
辭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補償的方式,也有通過提高退休后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后福利標準,或者將職工工資支付至辭退后未來某一期間的方式。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辭退計劃條款的規定,根據擬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數量、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標準等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確認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時,按折現后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按折現后的金額與實際應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按實際應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各期支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例13-18]豫豐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企業,有職工100名,其中生產工人70名,管 理人員30名。2014年5月10日,豫豐公司因引人兩條自動化生產線而制訂了一項辭退計劃:擬辭退車間主任4名,共補償700000元;高級技工8名,共補償1160000元;一般技工 20名,共補償2500000元。5月29日,辭退5名一般技工,實際補償500000元。則豫豐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 提取辭退福利時:
本月該企業提取辭退福利=700000 +1160000 + 2500000 = 4360000(元)
借:管理費用 436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4360000
(2) 發放辭退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500000
貸:銀行存敦 500000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企業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符合設定提存計劃的,企業根據設定提存計劃計算應繳存金額;符合設定受益計劃的,企業根據設定受益計劃計算應繳存金額;進行會計處理時,按照應繳存金額計人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科目;繳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 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承擔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僅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義務的交易。
股份支付的確認和計量,應當以真實、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協議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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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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