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稅法二》考試大綱
2015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到12月20日,請考生注意時間節點,以免貽誤考試。另外稅務師考試大綱已經公布,以下是2015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科目最新考試大綱,供廣大考生參考。
2015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稅法二》考試大綱
提示:本大綱是《稅法( I )》的續篇,主要介紹我國的所得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的主要內容。所得稅是《稅法( II )》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所得稅自身的特點,計算應納稅額時必然涉及收人、成本、費用、銷售稅金和損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在計算某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時,有可能涉及《稅法( I )》中相關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這是學習《稅法( II ) 》時應該特別注意的。本書涉及的政策法規截至2015 年5 月。
導 論
(一)熟悉現行所得稅的構成情況及類型
(二)熟悉現行財產稅的構成情況及類型
(三)了解現行行為稅的構成情況及特點
第一章企業所得稅
一、概述
(一)熟悉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二)熟悉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原理
(三)了解各國企業所得稅的一般性做法
(四)熟悉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制度演變
(五)了解我國企業所得稅的作用
二、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一)熟悉納稅人的主要類型
(二)熟悉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及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三)掌握基本稅率的規定,低稅率的適用范圍
三、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 掌握收人總額的確定
收入總額包括基本收入、特殊收入和處置資產的收入三部分。基本收入包括:銷售貨物的收入、勞務收人、轉讓財產收人、股息和紅利收人、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人;特殊收入主要包括: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收入、產品分成方式的收入、發生非貨幣性交換的收入等;處置資產的收入,注意區分視同銷售和不視同銷售的范圍。另外,掌握各類收入實現的時間和確認條件。
(二)掌握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的內容和企業接收政府和股東劃入資產的稅務處理
不征稅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人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人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人、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等。
(三)熟悉企業接收政府劃入資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企業接收股東劃入資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四)掌握扣除項目的原則、范圍和標準
扣除的范圍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扣除的項目及其標準主要包括工資、薪金支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利息費用、借款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租賃費、公益性捐贈支出、總機構分攤費用、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投資企業撤回和減少投資、準許扣除的保障基金、股權激勵的所得稅處理、棚戶區改造支出的所得稅處理、以前年度發生的應扣未扣的所得稅處理等。
(五)掌握不得扣除的項目
不得扣除的項目主要包括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等。
(六)掌握虧損彌補的規定
四、資產的稅務處理
(一)掌握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折舊范圍、折舊依據和方法、折舊年限。
(二)熟悉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
生物資產的計稅基礎、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
(三)掌握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無形資產的攤銷范圍、攤銷方法及年限。
(四)掌握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的范圍和攤銷年限。
(五)熟悉存貨的稅務處理
存貨的計稅基礎、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
(六)掌握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七)掌握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五、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一)熟悉資產損失的概念
(二)掌握資產損失扣除的政策
現金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存款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應收、預付款項等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貸款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固定資產或存貨盤虧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固定資產或存貨毀損、報廢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固定資產或存貨被盜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等。
(三)掌握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審批,資產損失確認證據,現金等貨幣資產損失的認定,非貨幣資產損失的認定,投資損失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