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與計量_25年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
在備考過程中,單純掌握基礎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同學們還需要注重培養自己的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東奧會計在線精心梳理了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的重要考點,快來學習吧!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與計量
一、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一)確認的一般原則
1.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2.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轉回期間將增加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其發生當期,除準則中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對于所有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謹慎性】
3.除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合并中取得資產、負債相關的以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交易或事項 | 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
(1)對稅前會計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的交易或事項 | 應計入所得稅費用 |
(2)產生于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 | 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如:資本公積、其他綜合收益、留存收益等 |
(3)企業合并中取得的有關資產、負債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應調整合并中確認的商譽或計入合并當期損益等的金額 |
(二)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特殊情形
1.商譽的初始確認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企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確認為商譽。
商譽=合并成本-購買日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
會計上作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但按照稅法規定計稅時作為免稅合并的情況下,商譽的計稅基礎為零,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準則中規定不確認與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2.除企業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項中,如果該項交易或事項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所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發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3.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通常情形 | 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
不確認 遞延所得稅 情形 | 但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1)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 (2)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 |
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1.資產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按照稅法規定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量。
2.無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期間如何,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要求折現。
所屬章節:第十六章 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立立老師2024考季《財務與會計》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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