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_25年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
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備考,通過持續的努力,定能在稅務師考試中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東奧會計在線在下文中整理了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快來學習吧!
消費稅
一、產品銷售的賬務處理
企業銷售產品 按規定計算出 應繳納的消費稅 |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上繳消費稅時 |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
二、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銷售以外的其他用途的賬務處理
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在建工程、非應稅項目、非生產機構、管理部門、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等方面的賬務處理
企業對按規定計算的 應繳消費稅 |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稅金及附加/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三、包裝物銷售的賬務處理
包裝物 | 按規定應繳納的消費稅 |
1.企業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2.企業收取的除啤酒、黃酒以外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 | 借:其他應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3.企業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包裝物押金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包裝物押金 | 借:稅金及附加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四、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 (售價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 | 借:委托加工物資 |
2.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 |
3.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 |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4.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 |
五、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外購(含進口)應稅消費品:
用于生產 應稅消費品 |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按所含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
用于其他方面 或直接對外銷售 | 消費稅不得抵扣,計入其成本 |
2.外購(含進口)應稅消費品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過程中,改變用途的,如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在建工程等,應將改變用途的部分所負擔的消費稅從“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轉出。
六、出口產品的賬務處理【了解】
1.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繳消費稅。
出口后如發生退關或退貨,經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辦理補稅,待其轉為國內銷售時,再計繳消費稅。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貿企業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
3.非生產性的一般商貿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稅。
生產企業 | 繳納的消費稅,視同一般銷售業務處理 | |
外貿企業 | 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申請出口退稅時 | 借:應收出口退稅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等 |
實際收到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回的稅金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 | |
發生退關或退貨而補繳已退的消費稅 | 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
七、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等賬務處理
金銀首飾 | 按規定應繳納的消費稅 |
1.有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以及采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企業 | 在營業收入實現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2.有金銀首飾批發、零售業務的企業將金銀首飾用于饋贈、贊助、廣告、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 應于移送時: 借:營業外支出/銷售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3.隨同金銀首飾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
所屬章節:第十二章 流動負債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立立老師2024年《財務與會計》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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