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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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六章 所得稅
【知識點】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稅務局認可的資產價值)
1.計提了資產減值準備的相關資產
稅法不認可按照會計準則計提的減值準備,相關減值損失不允許稅前扣除,只有等到實際發生損失時才允許扣除。
資產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暫時性差異 | |
應收賬款 | 成本-壞賬準備 | 成本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提的減值準備 | |
存貨 | 成本-存貨跌價準備 | 成本 | ||
長期股權投資 | 成本法 | 成本-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 成本 | |
權益法 | 賬面余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 成本 | 正數為應納稅,負數為可抵扣 |
2.固定資產
資產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暫時性差異 |
固定資產 | 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成本-稅法累計折舊 | 正數為應納稅,負數為可抵扣 |
3.無形資產
除內部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初始確認時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之間一般不存在差異。
資產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暫時性差異 | ||
無形資產 | 內部研發支出費用化部分 | 0 | 0 | 0 【提示】若符合條件,允許按175%稅前扣除,即加計扣除75%,則為永久性差異 | |
內部研發資本化部分以及外購等其他方式 | 壽命 有限 | 成本-會計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 (1)符合條件:成本×175%-稅法累計攤銷 (2)不符合條件:成本-稅法累計攤銷 | 正數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負數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
壽命 不確定 | 成本-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
4.投資性房地產
稅法不認可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只有等到實際處置或結算時,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資產類型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
投資性 房地產 | 成本模式 | 成本-會計累計折舊(攤銷)-減值準備 | 成本-稅法累計折舊(攤銷) |
公允模式 | 期末公允價值 |
5.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資產類型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期末公允價值 | 成本 |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 期末公允價值 | |
其他債權投資 | 期末公允價值 | 攤余成本(不考慮減值及公允價值變動) |
(二)負債的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予抵扣的金額。對公式稍加變形:
可以這樣理解,會計上的賬面價值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法認可的,稱為計稅基礎;另一部分是稅法不認可的,未來期間才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
比如計提的“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100萬元,假如按照工資薪金總額的8%計算的扣除標準為80萬元,那么超過限額的20萬元當期不允許扣除,只能在以后期間扣除,此時“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100-20=80(萬元)。
(三)特殊交易或事項中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的確定
1.企業合并過程中取得的資產、負債
2.未作為資產、負債確認的項目
如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3.可抵扣虧損及稅款抵減
雖不是因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但本質上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具有同樣的作用,均能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與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4.永久性差異
因稅法規定與會計準則規定在收入和費用確認的范圍和標準不一致所造成的差異。這種差異一旦發生,即永久存在。
注:以上內容選自華健老師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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