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預習考點:其他綜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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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四章 所有者權益
【知識點】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包括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和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兩類。
分類 | 具體內容 |
1.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 ①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變動額(轉入留存收益) ②權益法下不能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例如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投資單位在終止權益法時,應轉入留存收益) ③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轉入留存收益) ④企業自身信用風險公允價值變動(轉入留存收益) |
2.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 ①權益法下可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②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轉入投資收益) ③金融資產重分類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 ④其他債權投資信用減值準備(轉入投資收益) ⑤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⑥存貨或自用房地產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其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的部分(轉入其他業務成本) ⑦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
注:以上內容選自華健老師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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