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本_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知識點
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 特定交易的會計處理 | 合同成本 |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想要高效通過稅務師考試,就要了解稅務師的重要知識點。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財務與會計》科目基礎階段的必備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認真學習,為己所用!
【內容導航】
合同成本
【所屬章節】
第十五章 收入、費用、利潤和產品成本
【知識點】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
(一)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的處理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二)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的處理
1.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三)與合同成本有關的資產的后續計量
1.與合同成本有關的資產,應當采用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收入確認相同的基礎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2.與合同成本有關的資產,其賬面價值高于下列兩項的差額的,超出部分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并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
(1)企業因轉讓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預期能夠取得的剩余對價;(2)為轉讓該相關商品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
以前期間減值的因素之后發生變化,使得差額高于該資產賬面價值的,應當轉回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但轉回后的資產賬面價值不應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資產在轉回日的賬面價值。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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