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核算_2022年財務與會計基礎知識點
努力不懈的人,會在人們失敗的地方獲得成功。各位考生想要高效通過稅務師考試,首先就要了解稅務師的重要知識點。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財務與會計》科目基礎階段的必備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認真學習,為己所用!
【內容導航】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核算
【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 非流動資產(二)
【知識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核算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核算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計量
(一)初始計量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不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企業取得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處理。
(二)后續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當按攤余成本計量。
1.攤余成本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 是指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準備。
2.利息收入
企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應當根據金融資產賬面余額乘以實際利率計算確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1)對于購入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自初始確認起,按照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其利息收入。
(2)對于購入或源生的未發生信用減值、但在后續期間成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在后續期間,按照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其利息收入。企業按照上述規定對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運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利息收入的,若該金融工具在后續期間因其信用風險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減值,并且這一改善在客觀上可與應用上述規定之后發生的某一事件相聯系(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被上調),
企業應當轉按實際利率乘以該金融資產賬面余額來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3.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按照準則的規定,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會計處理并確認減值準備,同時將減值損失或減值利得計入當期損益(信用減值損失)。
4.處置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為了核算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價值的增減變動情況,應設置“債權投資”總賬科目。該科目應當按照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對“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一)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取得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利息調整和利息收入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利息(票面利息)(分期付息債券)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付息債券)
貸:投資收益(實際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方)
(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等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也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方)
(四)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減值
1.計提損失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2.轉回損失準備
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財務與會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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