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有哪些
精選回答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有3種方法,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分期攤銷法。
1.一次攤銷法
定義: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就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的方法。
特點:簡便易行,適用于價值較低、使用期限短、易損耗、一次領用數量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適用范圍:廣泛適用于各種類型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
會計分錄:
領用時: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貸:低值易耗品
報廢時,如有殘料價值,則:
借:材料物資(殘料價值)
貸:管理費用(殘料價值對應的減少額)
2.分期攤銷法
定義:分期攤銷法是指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每月平均攤銷額,并將其分月攤入產品成本的方法。
特點:費用負擔較為均衡,適用于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低值易耗品。
適用范圍:適用于需要精確控制成本費用的企業,如制造業、物流業等。
會計分錄:
領用時:
借:待攤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低值易耗品
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貸:待攤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報廢時,將攤余價值扣除殘料價值的差額,作為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
3.五五攤銷法
定義:五五攤銷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另一半,并注銷總成本的一種攤銷方法。
特點:使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在使用和報廢兩個階段得到均衡攤銷,有利于反映其實際使用情況。
適用范圍:適用于價值較大、管理上有較高要求的低值易耗品。
會計分錄:
領用時: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貸:低值易耗品(庫存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的一半)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報廢時:將報廢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的50%扣除殘料價值后的差額計入管理費用。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滿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
低值易耗品攤銷
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包裝容器等領用時,將其價值一次轉作生產費用或有關支出,計入當期損益,作為當期收入的抵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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