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干貨!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問題精答!(下)
2018稅務師考生們在備考期間還要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特別是近幾年稅務體制改革頻繁,考生們更要盡可能多地掌握政策知識,以便更好地適應考試趨勢。東奧小編這里繼續為您整理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問題精答,讓考生們更好地掌握增值稅方面的改革內容。
1.轉登記納稅人是否永遠屬于小規模納稅人?
答: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轉登記納稅人今后如果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就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且,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也不能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進項留抵退稅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試行增值稅留抵退稅的范圍非常明確,即國家重點鼓勵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內,將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以及電網企業納入留抵退稅試點范圍。
3.進項留抵退稅具體如何操作?
答:對其在一定時期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予以退還。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會同財政部抓緊研究具體的落地辦法。
4.加油站在5月1日以后可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為加強對加油站的增值稅征收管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的通知》(國稅函〔2001〕882號)明確要求,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無論其年應稅銷售額是否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一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因此,本次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改革中,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仍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5.有一家商貿企業,之前并沒有達到一年80萬元的銷售額標準,但為了方便開票,企業自愿選擇登記成了一般納稅人。這個企業在5月1日后能否轉登記成小規模納稅人?
答:此前自愿選擇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工商企業,屬于本次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范圍。當然,如果要進行轉登記,還要看應稅銷售額的情況,也就是說還要看該企業在申請轉登記前連續12個月的應稅銷售額是否超過了500萬,如果未超過500萬,就可以按規定的程序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6.某企業有一些建筑服務是簡易計稅項目,在稅率調整后如何補開發票?
答:18號公告第九條里面關于補開發票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受稅率調整影響的事項,未受稅率調整的該怎么補開還是怎么補開。具體到上述這個情況,在稅率調整前,已經按照11%稅率計稅的建筑服務,如果在稅率調整后需要補開發票,應該按照11%的稅率補開發票,如果是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并未受此次稅率調整的影響,如果需要補開發票,無論何時,還是按照簡易計稅項目的征收率進行補開。
7.某建筑企業,之前簽的一些建筑合同工期都好幾年,之前都是分期收款,也都是按照11%的稅率開了發票,5月1日以后再收款和開發票是按11%開還是10%開?
答:稅率的適用是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完全一致的,發票的開具也一樣。有些建筑合同可能會跨越5月1日稅率調整這一時間點,但是,不影響納稅義務發生的確定。即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前的,按照原稅率計稅并開票;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以后的,按照調整后的稅率計稅并開票。因此,該企業如果是在5月1日以后提供的建筑服務,即便合同是在5月1日前簽訂的,也應該按照10%的稅率計稅并按照10%的稅率開具發票。
8.某房地產企業,近期準備轉讓一個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項目,這個項目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轉讓該在建工程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允許差額扣除嗎?如何扣除?
答:房地產開發企業一次性轉讓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該工程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一次性扣除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稅務師學習絕對不能固步自封、閉門造車,因為稅務師考試也隨著改革與時俱進,因此,我們的復習備考也要具有時效性。東奧小編也將在考生們復習備考路上,提供更多的稅務師政策解讀,敬請關注!
(來源:河北國稅,摘自:國家稅務總局第二季度稅收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