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中國與剛果布、安哥拉、盧旺達等國雙邊稅收協定公告》的解讀
關于中國與剛果(布)、安哥拉、盧旺達等國雙邊稅收協定及議定書,簽署雙方均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稅務總局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與剛果(布)、安哥拉、盧旺達等國雙邊稅收協定及議定書生效執(zhí)行的公告》,根據相關生效條款規(guī)定,確定生效和執(zhí)行時間。上述協定及議定書主要條款內容詳見附件。
附件:1.《中剛協定》及議定書主要條款(至原文下載)
2. 《中安協定》及議定書主要條款(至原文下載)
3. 《中盧協定》及議定書主要條款(至原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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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與剛果 (布)、安哥拉、盧旺達等國雙邊稅收協定及議定書生效執(zhí)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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