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三批適用北京2022冬奧會、冬殘奧會和測試賽企業(yè)贊助增值稅政策
現(xiàn)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和測試賽贊助企業(yè)及參與贊助的下屬機構名單(第三批)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贊助企業(yè)及參與贊助的下屬機構,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60號)第三條第(二)項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企業(yè)贊助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6號)的規(guī)定適用相關增值稅政策。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贊助企業(yè)及參與贊助的下屬機構名單(第三批)(至原文下載)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2年2月18日
政策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點擊查看政策原文>>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