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股東都享有哪些權利?
在會計實操中,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普通股票是公司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是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現在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1.公司盈余和剩余資產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但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其分配情況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并且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2.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3.股份轉讓權。普通股股東有權依法轉讓其股份。
4.公司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優先股。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并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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