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向企業借款買房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大多數人都夢想擁有一個自己的房子,現如今買房的人越來越多,貸款買房也成為了大多數購房者的首選付款方式,這時就會有一部分人選擇,向自己所在的公司借款買房。那么在會計實操中,企業普通員工向企業借款購買房屋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企業普通員工向企業借款購買房屋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的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財產,不論所有權人是否將財產無償或有償交付企業使用,其實質均為企業對個人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應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向企業借款用于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將所有權登記為投資者、投資者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且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對企業其他人員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本文來源:安徽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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