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個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國慶佳節越來越近,雖說是法定假日,但由于企業的不同需求,一些員工需要加班。加班意味著員工的工作時間超出了國家的規定,增加了額外勞動量,因此企業應當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但有了收入自然就需要納稅,那么加班費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納稅呢?會計人員又該如何對加班費進行賬務處理呢?
一、加班費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公民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加班得到的加班費也屬于公民取得工資、新金所得,所以員工的加班費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將員工的加班費應記入工資薪酬中,由公司一并代扣代繳即可。
【案例1】
國慶節前,銷售旺季的小劉一直在加班,小劉每月工資6 000元。周五加班5個小時,獲取加班費180元;周六、周日兩天加班,獲取加班費800;十一當天排班加班一天,獲取加班費600元;合計獲取加班費1 580元。
小劉本月應交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6 000+1 580-5 000=2 58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 580×3%=77.4(元)。
溫馨提示:2018年10月1日按照個稅新規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加班費的賬務處理辦法
【案例2】
以【案例1】中數據為例,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發放工資
借:應付工資薪酬——工資 6 000
應付工資薪酬——加班工資 1 580
貸:銀行存款 7502.6
應繳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77.4
月底結轉
借:銷售費用 7 580
貸:應付工資薪酬——工資 6 000
應付工資薪酬——加班工資 1 580
在競爭日益強烈,工作量越來越大的今天,加班、996越來越常見。以上是小編為各位財務人帶來的加班費個稅賬務處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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