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補償金免稅限額是多少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4-21 15:02:32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一次性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超過的部分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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