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體工商戶在經營中所負債務的清償原則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柳2025-02-17 15:14:5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作為股東對外投資
個體工商戶不得成為公司股東,應以自然人名義出資辦理登記。
推薦閱讀: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