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會被稅務稽查
企業可能會因為以下原因被稅務稽查:
1.隨機抽查:
稅務部門會定期對企業進行隨機抽查,這可能包括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2.異常情況:
企業的財務數據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存在顯著差異,可能會被稅務系統標記為異常。
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進項稅額轉出”為負數,或者只有銷項沒有進項。
企業存在大量無證據鏈的關鍵詞費用,如“會務費”、“材料一批”等。
開票項目與實際經營范圍嚴重不符。
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內開票額突增。
工資薪金的人均稅款偏低或有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未合并申報。
3.舉報:
企業經營不規范、做假賬或有偷稅嫌疑被舉報。
競爭對手或內部員工舉報企業的違法行為。
4.關聯因素:
企業的法人戶籍非本地或設立集中,可能會引起稅務部門注意。
企業與走逃失聯企業有業務往來。
企業存在虛開發票行為,如接受虛開發票、對外虛開發票等。
5.其他特定情況:
企業長期零申報或存在大量現金交易。
企業連續盈利但不分紅,可能逃避股息紅利稅。
企業的期間費用異常,如修理費用過高。
企業進項稅額變動率高于銷項稅額變動率。
稅務稽查的目的是確保企業遵守稅法,防止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稅務稽查的流程和步驟
稅務稽查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1.選案:
確定稅務稽查對象。
通過人工、計算機分析、舉報、情報交換等方式篩選。
2.實施稽查:
組織稽查人員進行實地或賬務檢查。
收集證人證言、原始書證材料。
制作《稅務稽查報告》。
3.審理:
審查稽查報告,核準事實,鑒別證據。
分析案件性質,制作《審理報告》和《稅務處理決定》或《稅務稽查結論》。
4.執行:
將《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被查對象。
監督被查對象執行,逾期不履行的可采取稅收強制措施。
稅務稽查的實施需要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并確保被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得到通知。稽查過程中,可以采取詢問、調取賬簿資料、實地稽查、賬外調查和異地協查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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