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電發票與全電發票的區別
1.管理方式:
數電發票:采用全新的管理模式,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數據實時上傳至稅務部門,稅務機關可以更加及時、準確地掌握發票的開具和使用情況,加強稅收征管。納稅人開業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系統自動賦予開具額度,并根據納稅人行為動態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
電子發票:傳統電子發票通常由企業端的開票軟件開具,管理相對分散。雖然也能實現電子化開具和傳遞,但在數據的及時性和全面性上與數電發票有一定差距。需要先申領稅控專用設備并進行票種核定,申請后才能對發票增版增量。
2.發票樣式:
數電發票:取消了特定的發票版式,簡化了發票票面要素,僅保留了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征收率、稅額、合計等基本要素。發票樣式更加簡潔明了,易于識別和閱讀。
電子發票:一般有固定的版式,如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常有特定的格式和布局,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校驗碼等多個要素。不同類型的電子發票在樣式上可能存在一定差異。
3.發票交付方式:
數電發票:開具后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交付給購買方,也可以由銷售方通過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主動推送給購買方。購買方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上查詢、下載、打印數電發票,方便快捷。
電子發票:通常由銷售方通過電子郵件、下載鏈接等方式發送給購買方,或者購買方在企業的發票管理系統中自行下載。交付方式相對較為單一,且可能存在一定的延遲和不便利性。
4.應用范圍:
數電發票:應用范圍更廣,可以涵蓋各種行業和業務場景。數電發票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無需介質支撐,無需申請領用。
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主要包括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電子專票由各省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同。電子普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數電發票開錯了怎么作廢
數電電子發票作廢的操作步驟如下:
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我要辦稅】——【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
選擇【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
錄入需要作廢的電子發票的相關信息,如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等。
確認信息無誤后,提交作廢申請。
系統會自動驗證信息,并處理作廢請求。
審核通過后,系統會更新相關記錄,并生成一張作廢發票。
請注意,如果電子發票已經被購買方認證或使用,將無法作廢,只能進行紅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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