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損失準備金要符合哪兩項原則
1.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要符合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
審慎會計原則又稱為保守會計原則,是指對具有估計性的會計事項,應當謹慎從事,應當合理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不預計或少預計可能帶來的利潤。其核心內容是對利潤的估計和記載要謹慎或保守,對損失的估價和記載要充分,同時要保持充足的準備金以彌補損失。
2.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要堅持及時性和充足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是指商業銀行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應當在估計到貸款可能存在內在損失、貸款的實際價值可能減少時進行,而不應當在貸款內在損失實際實現或需要沖銷貸款時才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
貸款損失準備金是什么意思
貸款減值準備金 (loan loss reserves) 預留應付壞賬的款項(客戶違約、需要重新磋商貸款條款等)。
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值準準備金一般有三種:一般準備金(也叫普通準備金)、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
一般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帳準備金就相當于一般準備金。但是按照2011年4月銀監會發布的《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建立貸款撥備率(監管標準為不低于2.5%)與撥備覆蓋率(監管標準為不低于150%)相結合、且原則上按兩者孰高方法確定的貸款損失撥備新監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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