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轉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東奧實操2023-08-16 09:41:18
【問題】不動產轉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案】
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五條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九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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