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品扣個稅?
【問題】公司獎品扣個稅?
【答案】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發給員工的獎品應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如果是通過抽獎給其他個人(非本公司員工)發放獎品,應當按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所以,個人取得中獎等偶然性質的所得,應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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