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為什么一般不能抵扣進項稅?
【問題】普通發票為什么一般不能抵扣進項稅?
【答案】
根據我國增值稅的征收管理,我國增值稅政策最明顯的一點就是“以票控稅”,即通過發票的流轉與管理,來達到控制我國稅款的征收與繳納,那么在這個政策下,發票的管理就成了重點,所以對于增值稅來說我國出現了兩類發票,一類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一類是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從監制到發票的領購都有嚴格的管理,對于納稅人領購使用專票有著嚴苛的條件,國家通過這種管理,規范納稅人自身的繳稅習慣,達到控稅的目的。但是對于普通發票來說,我國的管理、監制、納稅人的領購就沒有這么嚴格,而普通發票一般只作為證實銷售或者購買行為發生的憑據,有些單位甚至可以通過申請,來自己設計印制發票,這樣就使得普通發票規范納稅人納稅行為的功能減弱,不能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所以取得普通發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取得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在我國主要有下列幾種憑證可以作為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即:
①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②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③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
④從境外單位或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
⑤符合規定的國內旅客運輸發票。
⑥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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