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農莊需要繳稅嗎?
生態農莊需要繳稅嗎?
尊敬的學員,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3.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產品,是指初級農業產品。
生態農莊自產的水果蔬菜在銷售的時候是免征增值稅的。
另外,根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財稅〔2008〕149號、國稅函〔2008〕850號,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和條件包括: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現在有些生態農莊有其他的收入,比如餐飲收入、住宿收入,這些餐飲收入和住宿收入是不免企業所得稅的,這些非銷售自產農產品的收入,月度超過10萬季度超過30萬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但是對于銷售水果、蔬菜部分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