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會計上怎么處理
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
1.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或相關資產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若涉及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還可能涉及“資本公積”等科目的調整。
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視同買斷方式):
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此處的會計分錄可能因代銷方式的具體約定而有所調整)
5.銷售代銷貨物(收取手續費方式):
在收到受托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銷售費用(手續費)
貸: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6.自產、自用性質的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要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或其他相關資產科目)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公允價值×增值稅稅率)
7.視同銷售并計算應交增值稅(如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或其他相關科目)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公允價值×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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