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遺贈人和繼承人的區別
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區別是: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后,至遺產處理前,而受遺贈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權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后兩個月內作出,到期沒有作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遺囑繼承權的主體僅限于法定繼承人,而受遺贈權的主體則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國家、集體組織。
受遺贈人包括哪些人
遺贈人在遺囑中指定的接受其遺贈財產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繼承人均應為受遺贈人。
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體組織或社會團體,還可以是國家。受遺贈人必須是在遺贈人死亡時尚生存的公民或者尚合法存在的社會組織。法定繼承人只包括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其他親屬都不屬于法定繼承人,比如我們常見的爺爺奶奶將財產制定由孫子繼承的情況應該適用遺贈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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