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法人是什么意思?
獨立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登記注冊,完成獲取法人資格的法定程序,開展活動時,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作為法人身份的合法憑證。
獨立法人和企業法人區別
獨立法人,有注冊資金,相當于獨資企業,母公司僅對出資額對來外承擔有限責任,子公司有法人資格;
企業法人,無注冊資金,實行負責人制度,母公司對子公司所有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無法人資格。
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源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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