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報銷時長的規定?
【問題】發票報銷時長的規定?
【答案】
取得發票后應及時報銷,及時送交財務部門入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中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但均以“及時”為原則。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各單位辦理本規范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必須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 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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