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怎么計算
個稅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按照綜合所得計算所得稅每月預扣預繳稅款而年終按“綜合稅率表”計算個稅,多退少補。
匯算清繳的計算公式: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綜合所得范圍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
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稅務局或者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個稅APP或網頁端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若對預填結果沒有異議,系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期限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六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的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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