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票和普票的增值稅怎么申報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季銷售額超過30萬),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一、開具普票
免征增值稅,申報表應填寫在第9欄“免稅銷售額”和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企業)或者第9欄“免稅銷售額”和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個體)。
二、開具專票
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稅。
(一)開具3%或5%稅率的情形
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二)開具1%稅率情形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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