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繳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一般納稅人一般情況下,企業在申報期內繳納當月的增值稅,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不涉及進項稅額抵扣等復雜情況。
當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實際交增值稅的時候怎么記賬
一般納稅人
當月繳納當月的增值稅:使用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科目。這一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納稅人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額。繳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使用 “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科目。它主要用于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或 “應交稅費 - 預交增值稅” 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繳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如企業發現上月少繳增值稅,在本月補繳時,借記 “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貸記 “銀行存款”。
小規模納稅人
繳納增值稅時使用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科目。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方法,不涉及復雜的進項稅額抵扣和銷項稅額核算,其應納稅額直接通過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科目核算。當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繳納增值稅時,借記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貸記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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