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的時效是多長時間
1.遺產繼承沒有期限限制,即如果是遺囑繼承的,只要遺囑是真實有效的,繼承人可以在被繼承人死后的任意時間繼承遺產。但是遺贈撫養協議是有時間限制的,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有遺囑的需要遺囑原件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如果具有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需要提交其繼承人出具的書面的放棄繼承聲明書。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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