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投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時,應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是:只有增量現金流量才是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
所謂增量現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絕某一個投資項目時,企業總現金流量因此發生的變動。只有那些由于采納某個項目引起的現金流入增加額,才是該項目的現金流入。
這里的“現金”是廣義的現金,它不僅包括各種貨幣資金,而且還包括項目需要投入的企業現有的非貨幣資源的變現價值。例如,一個項目需要使用原有的廠房、設備和材料等,則相關的現金流量是指它們的變現價值,而不是其賬面價值。
投資項目的增量現金流,可以按時間分為三種:
1.初始期現金流
初始期是指從投資開始日至取得經營收入前的期間。
包括:
(1)購置新資產的支出;
(2)額外的資本性支出(運輸、安裝、調試等支出);
(3)經營運資本的增加(或減少);
(4)舊資產出售的凈收入(重置項目),包括其納稅影響。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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