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針對運輸服務業“遍地開花、參差不齊”的現狀,為有效規范運輸行為的稅收管理,稅務機關對部分業務少、稅負低的運輸單位,通過代開發票的方式,以票管稅。而稅務稽查中,檢查人員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通常會產生代開即真實有效的思維慣性。然而,基于代開部門對企業行為監管的局限性,難免出現“假事真票”現象。
日前,大連市國稅局第三稽查局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結合企業整體經營行為,通過對經營信息的重新歸類整理、比對核實,成功查處了一起利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逃稅的案件。
經營行為重依據,規范發票細列支
作為以石化產品批量購銷為主的一級經銷商,大連市某石化貿易有限公司從生產廠家購入產品,面向二級經銷商批發銷售,正處于增值稅鏈條的中間環節。
“我們只批發、不零售,以走量為主,客戶是二級經銷商或批發商,都要正規發票的,不可能隱瞞收入”,該公司財務人員解釋道,“而對于成本監管,公司要求所有取得發票比對檢驗后,才能入賬,再規范不過了!”
財務人員的誠懇說明,加之抽檢證實的發票規范使用事實,通過對企業經營行為的初步檢查,其購銷環節存在逃漏稅行為的可能性較小。
“以走量為主”,財務人員的話語縈繞耳邊,“走量”意味著大量的運輸行為,而運費恰是其費用列支的主要項目。于是,檢查人員重點對其運費項目進行檢查。該公司的運輸方式為鐵路、公路兼具,其中,因鐵路運輸線路的可查證和鐵路部門的嚴格監管,鐵路運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相對較高。由此,檢查重點落至公路運輸部分。
正如財務人員所言,該公司的發票使用情況十分嚴謹,其所取得的運費發票多為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且均規范使用、合理列支。面對以稅務機關代開為主的運票組成,檢查人員決定從經營行為真實性入手,核實業務真偽。
海量信息相交織,購銷線路難核實
查證運輸行為真偽,一是核清產品購銷線路,二是明確運輸責任劃分。經查發現,該公司運費記錄細致全面,每筆運費的收(發)貨人、品名、起運和目的地,以及數量、單價、金額都翔實記錄在冊。但是,公司的購銷情況卻極為復雜。
該公司從遍布各地的百余家企業購貨,產品銷往北方近80個經銷商處,微利和大批量的走貨行為,使其購銷間沒有一定之規。同時,運費的分攤也具有期間性,商品緊俏時購貨方承擔運費,滯銷時銷貨方承擔。如此一來,該公司運輸情況如亂麻一團,難以厘清,而公路運費的核實更是難上加難。
面對記錄內容全面但信息龐雜無序的運費明細,如何篩選提煉出有效信息,核清核實該公司運輸情況,成為擺在檢查人員面前的一大難題。
不論是以購銷單位為準,還是按承運人來劃分運輸情況,檢查工作都面臨信息交叉繁雜、比對篩選困難的事實。因此,尋找恰當的突破口,理順購銷關系,還原運輸行為,就成為稽查的關鍵所在。
以查為基重歸類,合同比對露馬腳
通過對企業經營行為的深入了解,針對該公司這種便于日常監管、不利于系統查賬的記賬方式,檢查人員決定跳出公司現有記賬模式,按查賬需要對公司相關信息重新歸類整理。
經過對公司購銷行為的剖析,檢查人員發現,雖然其購銷行為極具偶然性,但其產品種類的銷售比例相對固定,且銷售地區相對固定。于是,檢查人員決定按產品種類和銷售地區,對企業購銷行為進行重新歸類整理,并按地區對企業購銷及運輸行為進行比對分析。
如此一來,原本雜亂無章的數據信息即刻清晰起來。經比較發現,河北地區2009年運費占收入的比例較其他地區的同期水平高。疑點浮現,檢查工作隨之深入展開。
通過對河北地區購銷、運輸情況的進一步細化整理、比對分析,目標逐步鎖定企業運費支付異于常規的采購行為。范圍逐步縮小,為業務的逐筆核實提供可能性。根據疑點指向,檢查人員逐筆逐項核實企業采購合同、運票信息及采購入庫情況。
終于,經過深入檢查和多方協查證實,該公司以龐大繁雜的運輸信息為掩護,通過運票與合同間信息的不對稱,利用從運輸單位取得的稅務機關代開發票虛列運費合計44萬元,多抵進項合計3.3萬元。至此,通過檢查人員的不懈努力,又一筆稅款重歸國庫。
責任編輯:lipe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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