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投融資是在一般財政預算無償分配以外,由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和調控,按照信用原則有償籌集和使用資金的活動。自80年代我國開始發行生產建設性國債,政策性銀行投入運轉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了財政投融資體制,對推動改革開放、現代化建設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然而體制運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財政投資日益弱化,財政投融資渠道單一,財政信用與商業信用界限不清,財政投資重復、低效等。面臨新形勢的需要,舊的財政投融資體制亟需強化、完善。
一、財政投融資的特點、作用和必要性
(一)財政投融資是我國經濟發展初級階段的需要
根據穆斯格雷夫的“發展型”公共支出模型,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增長的初級階段,公共部門投資在國民總投資中占有相當高的比重,為經濟和社會發展“起飛”奠定基礎。進入中級階段之后,公共部門投資逐步成為私人部門投資的補充。而在經濟發展的所有階段都存在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始終要通過增加公共投資來進行宏觀調節。我國尚處在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脫胎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年代又不長,市場失靈的現象還相當突出,因而財政投融資的調控作用必不可少。
(二)財政投融資的根本作用在于充實社會先行資本,填補財政預算無償投資和一般商業金融投資的空白財政投融資的特點在于既體現政府政策取向,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則組織經營。財政投資的主要領域是準公品,這類產品若完全依賴財政無償投資,因財力有限勢必出現“瓶頸”制約,供給不足;若完全依靠企業籌資,銀行融資,因準公品“效益外溢”的特點,供給更加不足甚至無人投資。所以在私人產品與私人投資、純公品與財政無償投資大體對應平衡的情況下,財政投融資介于二者之間,填補了準公品投資的空白。
(三)財政投融資的目標是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對企業和商業銀行的誘導機制,促進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財政投融資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僅表現為短期內“數量增加”,更表現為長期內“質量的提高”。1 996年我國經濟成功實現“軟著陸”后,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矛盾基本解決,結構調整的問題更加突出。我國預算內財力貧乏,而財政投融資作為一個投融資體系,直接把資金引入優先領域,形成一種“財政投融資先行—商業銀行投融資跟蹤—企業投資隨后”的連鎖反應機制。
(四)在當前我國通貨緊縮的宏觀經濟形勢下,加強財政投融資又與反經濟周期目標相吻合1998年中央銀行六次降息,貨幣政策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由于真實利率高于名義利率,居民對貨幣的靈活性偏好,企業預算約束硬化以及貨幣政策時滯等原因,貨幣政策的效力一時還不能顯現。而財政擴張作用直接、力度大,特別適合在經濟全面蕭條時采用。運用擴張性財政政策進行反周期調節,不外乎兩種手段,一是減稅,二是增支。減稅在1 998年上半年已經啟動,但我國財政的困境使減稅的空間不大,增加財政投資是必然選擇。就啟動內需的兩大支柱消費推動和投資拉動來說,投資拉動也是現實選擇。1 997年我國經濟增長8. 8%,從需求拉動因素看,投資約占2 . 2個百分點,消費約占4. 9個百分點,凈出口約占1 . 7個百分點。1 998年以來,消費市場持續低迷,從需求走勢看,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將穩中趨降。在這種情況下,1 998年下半年增發1 0 0 0億國債融資用于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不僅能直接增加需求,還能刺激企業和個人投資,拉動相關產業,間接增加社會需求。
(五)財政投融資體制還能平衡資金在國民經濟三大部門間的分配,調節儲蓄、投資結構,促進資金和資源的優化配置在我國三大部門中,居民是盈余部門,企業是短缺部門,財政則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主體。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急劇變化,居民最終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大幅上升,居民部門儲蓄占到社會總儲蓄的6 0 %以上,而財政日見拮據,1 995年預算內投資占社會總投資僅3 .1 %.在這種不平衡狀況下,通過國債等財政投融資手段將居民手中的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積累基金,有利于調節儲蓄與投資結構的不對稱,促進儲蓄向投資的轉化。
二、我國舊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分析
(一)國家財政投資日益弱化,影響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后勁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正處在經濟轉型期,不僅要實現經濟體制市場化,還要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由此決定政府在強化、引導投資方面負有比發達國家更多的責任。但當前我國財力不足,財政的經濟建設性投資呈現出弱化態勢,與政府的宏觀調控要求相去甚遠。據世界銀行對1 2個發展中國家和1 3個工業國抽樣調查表明,1 980—1 995年財政投資占社會投資的比重,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43 %,工業發達國家3 7%,而我國80年代以來財政投資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和財政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不斷降低,1 981年兩個比重分別為2 0 . 5%和2 8. 1 %,1 990年降為1 0 . 1和8. 7,到1 995年只有7. 7%和3 . 1 %.財政投資的弱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履行。
(二)財政投融資與商業銀行投融資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據
一方面財政投融資范圍界定不嚴,本應通過市場融資的通過財政投融資,扭曲了資金結構,損害金融業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過分擴張投資性貸款,投資資金過分依賴銀行,不僅加劇重復建設和結構失調,銀行不良債務急劇上升還將阻礙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與發行國債相比,國債的透明度相對較高,易受到關注,而銀行的不良資產較隱蔽,就這一點來說,財政投融資比之金融投資也有其優勢。國際經驗表明,財政融資作為政府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是銀行信貸所不能替代的。
(三)財政投融資效益低下,盲目、重復建設現象仍然普遍,貫徹產業政策不力重數量輕效益是我國經濟建設中長期存在的弊端,表現在財政投融資上就是有償資金無償使用,資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學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設中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項目結束后不進行評估,往往是“說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財政投融資無法維持自身“融資—投資—還款”的良性循環。
(四)財政融資渠道單一,資金不足也是制約財政投融資宏觀調控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首先是因國家財力制約,資本金部分投入就不足,對政策性銀行撥款難以保證。除資本金以外,財政融資絕大部分來源于國債,很少的部分來源于金融債券等,加上我國財政投融資效益不高,資本金增值少,形成國債獨當一面的局面,加大了財政本已沉重的還本付息負擔,國債風險增大。
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強化和完善
財政投融資的特點是融資、投資緊密結合,資金投入直接。針對我國現行財政投融資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尋求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完善:
責任編輯:ding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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