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或有事項的確認
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一)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二)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企業履行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現時義務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過50%。
履行或有事項相關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況加以判斷:
1.“基本確定”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2.“很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4.“極小可能”指發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或有事項的計量
或有事項的計量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最佳估計數的確定;二是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一)最佳估計數的確定
預計負債應當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范圍,且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計數應當按照該范圍內的中間值確定。
在其他情況下,最佳估計數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的,按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
2.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的,按照各種可能結果及相關概率計算確定。
(二)預期補償額
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三)后續計量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注意: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責任編輯:w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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