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微企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有沒有稅收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l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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