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讀
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
(二)案例分析
案例:2005年3月,甲在A銀行購入國庫券5萬元。2010年3月,該期國庫券到期還本付息,甲除收回本金外,取得利息7000元。
分析:甲取得的國債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因此,甲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未明確規定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必須經稅務機關審批的,且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完全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無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納稅人可自行享受減免稅。因此,甲無需辦理申請減免稅審批手續。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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