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項金融工具,應收債權的轉出可以完全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規定處理。但是,商業交易中取得的應收債權除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一般規定外,還應按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已確定的基本原則和規定進行改進。具體如下:
(一)商業交易中取得的應收債權應按實際債權賬面余額進行初始確認,使企業應收債權賬面余額與債務方認可的應付債務一致,正確反映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樣,新債權人擁有和原債權人相同的權利,保證了債權的延續性,保持了應收債權作為金融工具的特性。
企業取得應收債權后,必然取得相應的權利憑證,而只有實際債權賬面余額才與權利憑證的金額保持一致,因此,新債權人也只有將實際債權的賬面余額進行初始確認,才能做到賬證(實)相符。
(二)應收債權賬面余額反映了債權的實際金額,該金額是由雙方達成合同決定的,而不是根據取得成本由債權人單方面決定的,因此,交易中取得應收債權的相關交易費用不應計入債權的初始確認金額,而應計入當期損益,使應收款項符合資產的定義。
(三)因資產交換取得應收款項時,交易不涉及現金補價的,應將取得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支付的對價(或轉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壞賬準備”(即貸記“壞賬準備”科目)。交易涉及補價的,應將取得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轉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支付的補價或加上收到的補價的差額確認為“壞賬準備”。
應收債權初始確認后,其后續計量則按準則的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發生資產減值的,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改進后的應收債權交易會計處理方法舉例
(一)應收債權交易雙方的初始計量和終止確認
沿用[例1]甲公司同時支付了競拍手續費用和傭金共 5075元。
甲公司對取得的新債權應以實際債權的賬面余額確認入賬價值,入賬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債權的壞賬準備入賬,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 1000
貸:銀行存款 700
壞賬準備 300
借:管理費用 50
貸:銀行存款 50
乙公司作為資產的出讓方,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應將所轉移金融資產進行終止確認,將其賬面價值與收到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其會計處理為(假設沒有發生交易稅費):
借:銀行存款 700
壞賬準備 200
營業外支出 100
貸:應收賬款 1000
[例2]因經營戰略需要,A公司用對D公司的應收賬款交換B公司對C公司的一筆應收賬款,B公司的應收賬款賬戶中對C公司債權的賬面余額為220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 200萬元,A公司用于交換的應收賬款賬戶中對D公司債權的賬面余額為200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100萬元,同時,A公司向B公司另行支付補價150萬元,雙方按協議辦理了交接手續。
本例中,應收債權交換涉及補價,應將取得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轉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支付的補價或加上收到的補價的差額確認為“壞賬準備”(即貸記“壞賬準備”科目)。A公司對取得的債權應確認的“壞賬準備”為:2200-(2000- 100)-150=150萬元,B公司對取得的債權應確認的“壞賬準備”為:2000-(2200-200)+150=150萬元。
A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C公司 2200
壞賬準備——D公司 100
貸:應收賬款——D公司 2000
壞賬準備——C公司 150
銀行存款 150
B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50
應收賬款——D公司 2000
壞賬準備——C公司 200
貸:應收賬款——C公司 2200
壞賬準備——D公司 150
(二)應收債權后續計量的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應收債權按上述會計處理方法入賬之后,其賬面余額可以正確反映企業擁有的債權,但其賬面價值不一定能準確反映它的公允價值,因此,會計期末,對于取得的應收債權,應與其他的應收款項一樣應檢查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調整其壞賬準備,發生減值的,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再沿用[例1]甲公司取得對丙公司1000萬元的應收債權后,丙公司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為600萬元;半年后,經過商議,甲公司與丙公司達成抵押擔保協議,擔保物減除處置費用后的市場價值為850萬元。
取得抵押擔保前,甲公司對丙公司的1000萬元應收債權應增加計提減值損失100萬元,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壞賬準備”。
通過抵押擔保,丙公司提高了債務償還能力,原確認的壞賬損失應予轉回,沖回資產減值損失。期末,甲公司會計處理應為:
借:壞賬準備 250
貸:資產減值損失 250
責任編輯:dingsk
- 上一篇文章: 售后回購業務的財稅處理
- 下一篇文章: 集團總部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