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且結算該義務時預期會有經濟資源流出企業,盡管預計負債在金額上不確定,但可以進行合理的估計。會計處理:按照或有事項準則規定,確認預計負債;稅收規定:實際支付時在稅前扣除。
例:某A公司為B公司提供擔保,并根據準則要求確認了預計負債1000萬元。會計賬面價值=1000萬元,計稅基礎=1000萬元-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1000萬元=0,假設A公司和B公司為關聯企業,且A公司未就該項擔保收取與相應責任相關的費用。
會計處理:按照或有事項準則規定,確認預計負債。稅收規定:企業支付與取得收入無關的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則會計賬面價值=1000萬元,計稅基礎=1000萬元-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0=1000萬元。
通過對上面例子分析,我們發現,如果A公司和B公司為非關聯企業,相互之間的經濟往來為正常市場下的交易,那么會計上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確認了預計負債1000萬元,稅法規定計提預計負債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在實際對外支付時才允許在稅前扣除。因此,會計期末該項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1000萬元,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1000-1000=0元,由此形成暫時性差異1000萬元。如果A公司和B公司為關聯企業,A公司并未就該擔保事項收取費用,或收費明顯與同類事項市場價格不符,那么,由于稅法規定,企業支付與取得收入無關的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即便是在實際支付時,也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因此,會計期末該項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1000萬元,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1000-0=1000萬元,由此形成暫時性差異0元,也就是說該項差異為永久性差異而非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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