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稱調整了的科目(見下表)
二、刪除了的科目
新準則將政府補助計為利得,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刪除了“補貼收入”科目。
三、新增的會計科目
這里重點介紹一般企業所涉及新增的科目,即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1、“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業務中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2、“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準則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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