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企業“營改增”即將拉開帷幕之際,許多建筑企業增值稅稅負的高低,取決于其能否抵扣進項稅金,而抵扣進項稅金跟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重要的關系。為幫助廣大建筑企業掌握增值稅發票抵扣的問題,本文在實踐調研的基礎上,總結了幾種業務流程中的開票技巧,以饗讀者。
收取業主違約金、提前竣工獎等發票的開具情況
(一)“營改增”之前的開票技巧
建筑企業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約金、提前竣工獎、材料差價款和賠償金依據稅法的規定,是一種價外費用,必須向房地產公司開具營業稅建安發票。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根據以上規定,建筑企業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約金、提前竣工獎、材料差價款和賠償金依據稅法的規定,是一種價外費用,必須向房地產公司開具建安發票。
(二)“營改增”之后的開票技巧
“營改增”之后,建筑企業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約金、提前竣工獎、材料差價款和賠償金依據稅法的規定,也是一種價外費用,必須向房地產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業主扣留質量保證金等費用的發票開具技巧
(一)“營改增”之前的開票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第二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合同約定,扣留建筑安裝施工企業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為開發項目的質量保證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就質量保證金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發票的,按發票所載金額予以扣除;未開具發票的,扣留的質保金不得計算扣除。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基于以上法律政策分析,房地產企業扣留質量保證金和從工程款中抵扣的水電費用時,建筑企業必須將質量保證金和從工程款中抵扣的水電費用一起開具建安發票給房地產公司。
(二)“營改增”之后的開票技巧
“營改增”之后,由于質量保證金和建筑企業施工所用的水電費是一部分,所以,房地產企業扣留質量保證金和從工程款中抵扣的水電費用時,建筑企業必須將質量保證金和從工程款中抵扣的水電費用一起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房地產公司;如果業主是非房地產企業,則必須向非房地產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施工企業與業主辦理結算未收到款項的發票開具技巧
如果施工企業與業主已經辦理工程進度結算而未收到
結算工程款,且在工程結算書中明確了未來收款的時間,則等待到今后收到工程款時,再給業主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時,只針對已經收到的工程款部分開具增值稅發票。
如果施工企業與業主已經辦理工程進度結算而未收到的結算工程款,且在工程結算書中沒有明確未來收款的時間,則給業主開具全額結算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施工企業接受勞務派遣人員的發票開具技巧
勞務派遣企業向施工企業收取的全部價款,應全額開具發票,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在同一張增值稅發票中分別注明,而且在勞務派遣企業向施工企業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書中也必須分別注明: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建筑施工企業租用機械設備的發票開具技巧
建筑公司向工程租賃公司(一般納稅人)租賃建筑設備,則租賃公司給建筑公司開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筑公司向工程租賃公司(小規模納稅人)租賃建筑設備,則租賃公司給建筑公司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建筑公司向個人租賃建筑設備,則個人到稅務主管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筑公司抵扣3%的稅率。
“營改增”后,沙石料的發票開具技巧
“營改增”后,沙石料很難獲得發票,必須要到當地稅務主管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筑公司可以抵扣3%的進項稅金,否則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金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當然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到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沙石廠采購沙石料,這樣則可以獲得17%的增值稅抵扣。
建筑企業售后回租中的發票開具技巧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承租方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項目經理負責制下的發票開具技巧
“營改增”之前,不少建筑施工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其發票開具往往是由項目經理自己采購建筑材料,材料款由項目經理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然后項目經理憑材料供應商開具以施工企業為抬頭的普通材料發票回施工企業財務部門進行報銷。
“營改增”后,如果還是按照以上方法開具增值稅發票 ,則會存在很大的稅收風險, 具體如下:
第一,項目經理支付材料采購款,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財務報銷,犯了“票款不一致”和“三流統一”的 錯誤,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第一條第三項規定,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金。
第二,由于采購 、貨款支付和索取供應商發票缺乏制衡機制,很容易出現項目經理用錢購買發票或向供應支付稅點多索取發票回財務部套現,從而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因此,必須采取以下對策: 項目部材料采購與貨款支付相分離,項目部材料采購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律部門進行審查簽訂,經相關負責領導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依照采購合同付款給供應商。
給業主是非房地產公司的開具發票技巧
依照《增值稅法》和相關文件的規定,不動產或建筑物的進項稅金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金。基于此規定,如果業主是非房地產公司,例如,是工業企業、 城市投資開發公司,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建筑企業為以上業主施工完畢,工程結算,收取工程款時,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如果業主是房地產公司,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總分包工程中的發票開具技巧
總分包工程中的發票開具技巧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四類分包人的發票開具技巧:(1)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則分包人向總包開具建筑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包可以抵扣進項稅;(2)如果分包人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分包人向總包只能開具建筑業增值稅普通發票,總包不可以抵扣進項稅。(3)如果分包人是個人,則只能到當地稅務部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包只能抵扣3%;(4)如果分包人是被掛靠的一般納稅人, 則總包應向被掛靠方支付工程結算款并向掛靠方索取建筑業增值專用發票。
二是總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費或協調費的發票開具技巧。由于總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費或協調費是基于總包向分包人提供服務而收取的,“營改增”前必須向分包人開具服務業的營業稅發票,“營改增”后必須向分包人開具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納稅人)或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分包人是小規模納稅人)。
三是總分包人間違約金和罰款的發票開具技巧:(1)總包收取分包人的違約金,則向分包人開具零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2)分包收取總包人的違約金,則必須向總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包人可以抵扣進項稅金;(3)總包從支付給分包人的工程結算款中扣下分包人應承擔的罰款,則向分包人開具零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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